接下来,浙江要建设“七个之城”,全方位落实大都市区建设主要任务。
浙江还将充分发挥省都市区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大都市区建设规划体系,创建大都市区建设体制机制,组织省级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人才、户籍、土地、用海、财政、金融等专项支持政策,确保大都市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到2022年
全省大都市区的综合实力明显提高、特色优势更加鲜明、核心功能更加集聚、联系互动更为紧密、辐射带动更为显著。
大都市区核心区GDP总量全省占比78%以上,常住人口总量全省占比72%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各类人才总量超过1000万人,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850公里以上,城市智慧大脑服务面积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到2035年
四大都市区全面建成充满活力的创新之城、闻名国际的开放之城、互联畅通的便捷之城、包容共享的宜居之城、绿色低碳的花园之城、安全高效的智慧之城、魅力幸福的人文之城,全省城乡实现高水平一体化发展,在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功能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长三角最具影响力的战略资源配置中心、最具活力的新经济创新创业高地、最具吸引力的美丽城乡示范区,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达到世界创新型地区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