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2495件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459件次,立案2495件,党纪政务处分2356人,移送司法机关113人。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
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165起
紧盯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帮扶解困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5起,处理202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案件39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同时,加强追逃防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3名,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42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0.2%。
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人
去年,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4件,立案查处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出台《杭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自觉强化社会监督,坚决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