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的注意!4月15日起 在杭州骑车不戴头盔要被处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24 07:51   

事故多发在路口

据初步统计,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80%以上发生在路口,主要涉及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让行等;

发生在路段上的主要涉及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以及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等,还有就是经常听到的“开门杀”(机动车突然开门导致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中除了车辆间的正面、侧面碰撞外,电动自行车在超车、会车过程中由于车体外加装遮阳棚、支架、货物以及绑绳钩等引发钩挂事故,也是导致事故一大方面原因。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

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已经上路行驶的超标车辆,一定要在3月31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如何备案点这里。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不得载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

6条提醒要记牢:

首先就是要拒绝购买超标车辆,不要擅自改装;

第二要各行其道,不要走机动车道和逆向行驶;

第三要控制好车速,不要超速行驶;

第四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该停得要停,该让的要让;

第五装货要符合规定,不要超长超宽;

第六要务必配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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