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有什么规定?了解一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15 15:49   

举报方式是什么?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非法销售的,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0。

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严厉打击查处这些行为

禁燃禁放实施了几年,也出现了新情况——

比如,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运输有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转移到微信QQ群、朋友圈的现象,这种网上销售、运输寄递烟花爆竹更为隐秘、打击也更为困难。

比如,主城区外的区县执行情况不够理想。

针对新问题,今年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出新要求——

特别是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的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将向主城区要求靠近,变得更为严格。

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将加强收费站点、治安卡点、查报站以及高速匝道口、国道、省道、公路稽查堵控、流动巡查,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

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联合开展集中整治。

同时,还将在除夕、正月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执法,严查违规燃放。

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查到底,追查来源,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实习编辑 王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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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比如,主城区外的区县执行情况不够理想。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