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是什么?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非法销售的,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0。
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严厉打击查处这些行为
禁燃禁放实施了几年,也出现了新情况——
比如,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运输有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转移到微信QQ群、朋友圈的现象,这种网上销售、运输寄递烟花爆竹更为隐秘、打击也更为困难。
比如,主城区外的区县执行情况不够理想。
针对新问题,今年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出新要求——
特别是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的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将向主城区要求靠近,变得更为严格。
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将加强收费站点、治安卡点、查报站以及高速匝道口、国道、省道、公路稽查堵控、流动巡查,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
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联合开展集中整治。
同时,还将在除夕、正月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执法,严查违规燃放。
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查到底,追查来源,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