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省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大力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构建“一窗通办、就近能办、移动可办”线上线下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持续推进移动办事服务端建设,着力覆盖医疗、教育、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科学配置服务能级,推动量大、面广、直接服务群众的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延伸。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动执法监管“一次到位”。加快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探索“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新型政府管理模式,持续推进政府治理机制现代化。
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队伍。加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监管责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市本级与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区县(市)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健全完善县乡行政执法统筹指挥机制,更大范围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在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梳理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执法职责。改进执法方式,更多应用新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对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照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到位,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迅速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区、县(市)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