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版“控烟令”今起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01 07:30   

采用多部门监管模式

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最高罚两万

新《条例》还规定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在各自行业或者领域内实施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变了原来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控烟监管的模式,增强了执法力量。

那么,如果违反新版“控烟令”会有哪些后果呢?

其中,个人违反“控烟令”,由有关控烟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相比原《条例》中拒不改正可罚款50元,惩罚力度加重了数倍。

而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或者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罚款上限从2000元提高到30000元

新《条例》指出,杭州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违反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烟草制品不得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方式销售,违反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也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违反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更要严惩,要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原《条例》中为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新《条例》还明确了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与烟草制品。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首席记者 魏奋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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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也纳入控烟范围,中小学校、儿童医院等的室外区域也不能吸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罚款上限从2000元提高到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