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富阳区新登镇共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宋国良组织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新登镇共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全体党员和股民代表到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马站镇中魁村学习考察,宋国良作为带队领导,未严格按报批的行程,改变学习考察路线前往雁荡山风景区游览,且13日返回富阳后考察人员在新登某酒店用餐。此次活动超出实际外出人员批准可列支的费用,其中违规列支景区门票费用3840元。2018年7月,宋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超支费用已退缴。
6.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根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初至2017年初,童根华在担任临安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两次收受在临安从事保洁业务的杭州某保洁有限公司经营者汪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0000元。2018年初,童根华在担任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再次收受汪某某所送现金5000元。童根华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童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桐庐县百江镇原党委书记邵黎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公款支付烟酒、土特产费用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邵黎明在担任百江镇党委书记期间,百江镇通过虚列食堂就餐开支、虚构拆迁补助等形式,套取资金用于班子成员发放补贴,共计47万元,其中邵黎明发得4万元。2015年4月,百江镇虚构猪栏养殖场的拆迁协议,套取补助资金用于支付烟酒、土特产等费用,共计13.71万余元。2018年11月,邵黎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查纠“四风”的定力、耐力,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处,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