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重点方向
▶ 研发检测共享
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和集成技术服务,推广共享实验室、共享实验工厂等模式。
▶ 制造服务共享
围绕行业共性需求,推动原材料集中采购、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品牌营销等制造业两端环节全方位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生产能力共享
积极打造若干面向产业集群的智能制造分享平台,实现智能机器人、智能生产线、智能仓储等设备设施与服务共享。完善基于互联网的产能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网络化协同制造体系。
▶ 智慧出行共享
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在汽车上的大规模应用。压实共享出行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信用评价和投诉处理机制。
▶ 医疗健康共享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加快实现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各类区域医学共享中心全覆盖,在区域医疗联合体内建立统一的医疗资源池和信息平台。
▶ 全域旅游共享
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开展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乡村旅游服务共享试点,实现民宿、房车等资源共享。
▶ 智慧物流共享
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电子面单、电子合同等数据化载体,建立健全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 知识技能共享
鼓励搭建知识技能共享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和专业紧缺人才共享,推广周末工程师、人才众包、兼职创业创新等柔性人才共享模式。
▶ 农村资源共享
盘活现有闲置宅基地、农房农屋、农田土地等设施和资源,支持农房民宿化改造和农田规模化经营。
▶ 农业服务共享
搭建农机、农技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旋耕机、播种机等设备共享,以及线上线下专家诊断、检验检测等服务共享。推广物联网共享鱼塘、农田、禽畜养殖场等模式。
“4”大重点工程
共享经济先行区建设工程
打造三类先行区:制造环节及前后两端资源共享的先行区,服务业共享经济应用发展先行区,农业农村共享经济应用发展先行区。
共享经济新模式推广工程
在制造业、服务业领域重点推广产销协同、人力资源共享、共享工厂、共享实验室等模式,在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推广农房农屋、农田土地共享等模式。
共享经济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立足纺织服装、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等制造业优势领域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智慧物流、医疗健康、金融服务、智慧出行等服务业优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共享经济龙头企业。
共享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共享经济平台企业与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构建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强化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消费者等主体的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
“5”条保障措施
即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环境。
浙江将加强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共享经济项目,推荐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列入省市县各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同时,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完善适应共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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