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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区国有实施主体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审核。区国有实施主体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住建局进行审核并备案。
5、社会公示。取得备案后,将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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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1、承租意向申请书;(点击这里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情况简介;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及提供社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