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养犬如何管理?
答: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七条、第十七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犬咬人如何管理?
答: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对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养犬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捕犬原则
答:严格遵循“抱、牵、网、钳、吹”五步工作法,按照“能抱的不用手牵,能牵的不用工具,能用网罩的不用钳子,能用钳子的不用吹管”原则,善待犬只,规范捕犬。
●犬只收容后的处理方式?
答:对有主无证犬,按规范暂扣保存,犬主处罚办证后领回。对流浪犬、无证犬做好收容工作。对符合领养条件的犬种,推向社会公开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