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租赁资格的企业陆续完成报名、审核、公示等规定的相关程序后正式完成签约即可办理入住。
二、受理对象
1、单位要求:为江干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产制造、物业、餐饮、保洁、保绿、保序、修理修配基础服务等行业单位;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经营场所均在江干区范围内;面向公共服务对象优先。
2、入住人员要求: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且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优先考虑),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50周岁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三、租金情况
备注:
1、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1.25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0.25元/月/平方米。
2、水、电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按照杭州市区居民用水、用电阶梯价收取)。
四、受理时间
承租企业可在2018年 11 月5日-2018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钱塘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