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这片新中式徽派民居群住吗?下城“蓝领公寓2.0版”今起招租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0-31 18:32   

自王马蓝领公寓之后

下城又一蓝领公寓

——华丰·悦居正式上线了!


今天,华丰·悦居蓝领公寓部分房源开始面向社会招租。继6月22日下城区首个王马里蓝领公寓顺利交付使用后,区住建局和区城投在汲取该蓝领公寓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快马加鞭,奋力打造“蓝领公寓2.0版”。

华丰·悦居,在设计理念中更强调舒适宜居,重点突出新中式徽派民居风格,白墙黛瓦、绿树掩映的外景是其最大特点;内部装修,则走简洁宜居风格,设计中引入天干地支、十二生肖等元素。

如此“物美价廉”的公寓,如何申请呢?

小布带你先睹为快~

下城区蓝领公寓受理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用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2017】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受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华丰悦居蓝领公寓进行公开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受理对象

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服务性行业单位也可申请;要求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下城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入住人员要求:是指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告知单;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房源概况

房源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华丰·悦居蓝领公寓1-4号楼,13号楼(华丰路228号广丰大厦北面)。

△表1:华丰·悦居1—4幢房源概况

△表二:华丰·悦居13幢房源概况

注:表1房源以层为单位出租,表2房源以套为单位出租 。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租金价格区间为1.0-1.5元/平方米/天。  

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可在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06日9:00至17:00止(工作时间)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市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受理地址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白石巷202号)一楼,咨询电话:0571- 86603522,联系人:张女士。

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区国有实施主体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审核。区国有实施主体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住建局进行审核并备案。

5、社会公示。取得备案后,将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

报名材料

1、承租意向申请书;(点击 这里 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情况简介;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及提供社保单。

申请入住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 ___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所在单位开具的单身证明);

4、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告知单;

5、未退休的,提供社保清单(至少1个月),已退休的,提供劳动合同。


来源:下城发布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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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区国有实施主体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