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模式、准入条件、补贴标准
三大改变要注意
今年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受理模式,主要有三大改变:
首先,受理模式由原先申请家庭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日常受理模式,调整为货币补贴日常受理、实物配租预登记相结合的模式。
简单讲,就是如果符合条件,则全部实行货币补贴,等有实物房源后,再根据住保房管局的相关通告,预登记排队轮候(预登记的详细步骤尚未出台)。
其次,公租房的准入条件有新调整,放宽收入标准。
2018年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条件中的收入标准进一步放宽,由去年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放宽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准入条件也从要求“申请家庭在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无房”调整为“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第三,公租房货币补贴标准提高。
公租房货币补贴的标准从去年的每平方米补贴12元/月提高至18元/月。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保障家庭,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补贴24元/月提高至48元/月。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的货币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补贴30元/月提高至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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