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收入使用有规范
在杭城的许多小区,都有不少经营性的资金收入,比如停车收入、电梯广告收入、配套用房出租收入等等,这些资金并不是小数目。作为业委会,如何规范行使权力,对小区资金处置使用,《指导规则》也有了更细化的规范。
比如,针对较易产生纠纷的小区经营性收益,《指导规则》规定了账户管理和公示制度,要求单独设立账户,至少每半年公示一次。并规定了审计制度。同时还规定,社区可组织成立业主资金监督委员会或由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小区经营性收益等资金的出入账、使用事项进行审核监督。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公示的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提出异议时,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及时答复。
很多人都说业委会成员不好当,业委会主任更不好做,为什么呢?因为吃力不讨好。在杭州,很多小区的业委会成员都是在职工作人员,占用很多业余时间,付出很多精力。不过,接下来,如果业委会成员做得好,业主们真的可以给予奖励啦。《指导规则》明确,有条件的小区还可从经营性收益中给予业主委员会委员必要的履职工作补贴,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议事规则规定或业主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