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廉洁杭州”到“清廉杭州”,清廉建设要向更广泛社会领域延伸
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是全社会都关注的话题,打虎拍蝇,杭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昨日,杭州市纪委召开十二届三次全会,对当前和下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同日,市纪委还在会上公布了杭州上半年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绩单”。
上半年杭州反腐
挽回损失2767.8万元
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数据显示,上半年杭州全市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2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累计查处履责不力案件15起,共有3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
杭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180件,立案1349件,党纪政务处分83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7人。通过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767.8万元。加大追逃防逃工作力度,成功追回外逃人员1人。
努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382人次,增长1.4%;其中,第一种形态2505人次、占74.1%,第二种形态512人次、占15.1%,第三种形态161人次、占4.8%,第四种形态204人次、占6%。
上半年,杭州共开展2轮巡察,巡察单位8家并开展2个专项巡察,向14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和环保专项巡察进行反馈,发现问题221个,移送问题线索13条。各区、县(市)共完成对102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2224个,移交问题线索239件。
此外,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0件,第一种形态处理4件,移送司法1件。
从“廉洁杭州”到“清廉杭州”
清廉建设要延伸
前不久,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7月27日,《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定 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也在杭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出炉(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今后的“清廉杭州”建设提出了目标:到2032年,在全省率先完成清廉建设目标任务,清廉杭州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杭州朝着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美好前景阔步迈进。
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文化……从“廉洁杭州”到“清廉杭州”,看上去一字之差,但后者的内涵更为广阔,意味着清廉建设要向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延伸。
全会还审议通过《关于落实省市决定勇当“五争”先锋为建设清廉杭州提供坚强保证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当前,建设清廉杭州的路线图已经明确,保障清廉杭州建设的施工图也已绘就。
要把蓝图变为现实,就必须着力落实省市决定、勇当站位争高、担当争强、实干争优、改革争效、队伍争先的“五争”先锋,努力在谱写清廉浙江杭州篇章上更进一步、更深一筹。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强化责任担当,以思想大解放和行动大担当推动清廉杭州建设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