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联合民航局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两则《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查看具体内容请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