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应设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那电动车应该停放在哪呢?通告也明确指出,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1、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2、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3、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违规造成火灾,或要入刑
别小看一辆小小的电动车,要是一旦引发事故,受到的法律责任可不小。该通告还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有新标!广东有城市上路须上牌
1月16日,工信部、公安部等公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一图看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提醒大家以后买电动车也要注意哟,别买了不符合新规的车白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