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啦,又有一批新规正式开始施行,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随小布一起了解~
浙江生活垃圾按类别
实施分类管理
日前,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办法》明确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浙江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最低标准为500元/生•年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从2018年开始,确定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500元/生•年。《意见》自4月1日起施行。
浙江停止将“省著名商标” 用于商业活动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发布《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浙江各相关市场主体停止将“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对“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在3月3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