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3-02 17:26   

    记者3月2日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杭州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这是杭州市首个被批复的综合保税区。

    杭州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标志着杭州市对外贸易、外向型经济发展,接轨全球的功能性大平台正式进入3.0新时代,将辐射带动杭州及周边地区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

    据悉,杭州综合保税区位于下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全国首批、2001年正式封关运作的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升级而来。

    杭州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007平方公里,将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智慧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目标。

    在原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的基础上,新建物流作业区,重新规划建设监管服务区、监管仓库区、查验等候区、机检查验区、检疫处理区五大主要功能区,进一步提高区域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物流环境、提高通关效率。

    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保税贸易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政策于一体,具备政策更优、层次更高、手续更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

    未来,杭州综合保税区以发挥综合保税区的保税政策和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两大优势为核心,突出向高端制造业、生产服务业、服务贸易业转型发展。

    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产业规划,提升资产利用率。加强与一类口岸联动,积极推进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和生物医药制品查验场建设,完善口岸功能,满足不同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完善区域政策,充分利用综保区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等功能为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杭州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将会使原先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更全、政策更完善,对外贸、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等产业的发展更有利。”

    相信杭州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发展,必将进一步提升杭州市乃至周边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成为杭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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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级综合保税区背景及升级后的功能优势

    1.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升级综合保税区背景

    杭州出口加工区自2001年封关运作以来,以开发区及周边区域的产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保税加工的政策优势,陆续引进了25家加工贸易企业,形成了以笔记本电脑、汽车配件、家用电器为主的加工制造产业集聚。建区以来累计工业总产值1670.8亿元,工业销售产值1662.1亿元。

    但由于区内加工制造产业处于整个产品产业链附加值最低处,近年来受到国际经济环境、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出口加工区较单一的功能和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内工业企业的发展。

    面对全球经济形势的多变,跨国企业都在进行战略性的、布局性的、结构性的调整,都青睐于开放层次高、政策功能多、运营成本低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作为企业发展的首选地。

    2014年杭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提出的,“整合现有类型。在基本不突破原规划面积的前提下,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的要求,升级为综合保税区,这将成为这些跨国企业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

    通过多功能的政策环境,企业将得以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引入研发、检测、维修和售后服务等功能,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增加产业的附加值。启动综合保税区升级将进一步优化区域政策和功能环境,提升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特殊监管区域的科学发展。

    2.升级综合保税区将具备哪些优势

    综合保税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于一身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拥有海关监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多种政策优势和监管便利。

    具备7大主要业务功能:

    ①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②国际转口贸易;③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④国际中转;⑤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⑥商品展示;⑦研发、加工、制造。

    具体有以下主要优势:

    ①进口设备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他维修用零配件进入综保区,海关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②进口原料保税。海关对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从境外进入综保区的货物予以保税。

    ③快速检验检疫。实行检验检疫工作前置,部分进口商品在进境备案环节可实现“预检验”,缩短检验监管时间和流程,为企业生产节约时间。

    ④进区退税。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

    ⑤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综保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或销售给综保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⑥保税仓储。综保区保税货物仓储不设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2年的,区内企业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

    ⑦部分内销货物享受优惠税率。经综保区运往区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符合海关总署相关原产地管理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⑧集中报关。综保区内企业出区销往国内货物可集中办理海关申报手续,适用“集中报关”通关模式。

    ⑨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根据《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实行灵活、便利的外汇政策。

    不实行外汇核销,企业的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货物在综保区与境外之间流动,综保区内企业无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货物在综保区与境内之间流动,由综保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综保区内企业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后,与综保区外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结算以人民币计价。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蒋玲菲 通讯员 糜利萍 周郑宇  编辑:尹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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