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租房需配“总台” 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2-27 07:41   

    如何进行管理监督

    新出租房月检不少于1次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实施租房分类管控——

    对日常管理到位、无安全隐患的租房确定为“放心类”,可以适当减少检查频率;

    对新出租或者已经过整改的租房确定为“关注类”,应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检查的要求,落实监督检查职责;

    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租房确定为“严管类”,发放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处罚;

    对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出租居住的房屋确定为“禁租类”,整合部门力量,采取顶格处罚,及时取缔查封。

    居住出租房屋具体分类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什么时候具体实施

    11月底前重点区域全覆盖

    到今年年底,杭州要在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部位),实现五个“100%”。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2月底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底前,全市重点范围内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全覆盖;12月份是总结评估阶段,各地、各部门的该项评估结果,将被纳入区、县(市)综合考评。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陈锴凯/文 王璐/图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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