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租房要统一“旅馆式”管理 11月底前全市重点范围全覆盖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2-27 07:10   

新出租房屋每月至少检查1次

屋内电线横拉,屋外电瓶车随意充电,消防隐患是出租房“老大难”问题,天天上门检查不太现实,怎么办?

《方案》规定,要对出租房实现分类管控,确定了“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四类出租房屋。

对日常管理到位、无安全隐患的出租房确定为“放心类”,可以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新出租或者有过整改通知的出租房,列为“关注类”,每月上门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明确列为“严管类”,发放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处罚;对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出租居住的房屋,确定为“禁租类”,顶格处罚,取缔查封。

《方案》同时提到,要发挥社会自治作用,依照村规民约、业主公约、租客公约,教育、处罚违规租住的房东和房客。对电瓶车违反规定停放或充电的,从严从快予以处罚。

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到底怎么样?

建立一套组织架构。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管理、社区(村)组织实施,房东房客积极参与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架构。

设置一个工作平台。建立集出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悬挂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像旅馆一样,实行常态化运作。

规范一个安全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同时公布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基本安全标准(试行)》。

比如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要按照规划设计,以一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也就是说,隔间房屋不能出租。

单套房屋室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客厅),可以改造成一间房屋出租,改造后要具备直接采光和通风条件。

出租房内要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消防器材,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充电场所的配电线路,要安装充完自动断电插座、装置。

10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禁止出租,比如存在最小出租单位分割搭建出租,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少于4平方米等。

制定一套规章制度。从“出租房准入审核、指导合同签订、租客登记注销、日常监督管理、安全隐患整改”等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准入、承租人员信息登记,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

组建一支管理队伍。组建居住出租房屋专兼职管理队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旅馆式”管理的三种模式

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目前在杭州主要有三种方式。

委托式。在居住出租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部位),引入第三方管理团队。

目前,下城区已在全区42家单身公寓推行“委托式”管理模式。

自治式。在流动人口聚居的社区(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将居住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纳入社区(村)、小区或者企(事)业单位自治体系,实施自治式管理服务。

为此,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成立了房东协会,将出租房安全准入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等措施,全面推开出租房屋自治式管理。

房东协会下设一名秘书长,作为“旅馆式”出租房的总经理,全面负责出租房安全工作,全程参与村里每一间出租房的安全整改、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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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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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固化推广“旅馆式”管理试点经验,杭州市制定《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昨日起,实施方案在"中国杭州"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