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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蓝色钱江放火案宣判了!死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2-09 09:44
2018年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莫焕晶构成放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杭州日报 @杭法观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作者:记者 黄洪连 编辑:张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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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莫焕晶构成放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