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发布,各市、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一目了然。数据显示,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排名,浙江位居全国第三。设区市中,浙江省绿色发展指数评价结果排序依次为杭州、金华、丽水、湖州、绍兴、温州、台州、衢州、舟山、宁波、嘉兴。
全省各县(市、区)方面,绿色发展指数评价结果排名前十的分别是滨江区、浦江县、西湖区、安吉县、拱墅区、普陀区、临安区、磐安县、婺城区、江山市,其中杭州独占4席。
据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
此次公报评价年度为2016年。这是我国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同时也是中国官方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