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制度如何运行?
简单来讲,分两个部分。
第一:认罪。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第二: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在整个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都会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
2017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明确了认罪认罚案件中“从宽”的幅度。
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宽处罚的比例也不同。根据量刑指引,最高可依法减少基准刑的30%,越早认罪从宽幅度越高。
杭州公检法司机关主要作了哪些制度和机制创新
一、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推行“法律援助全覆盖”,全市有700余名律师参与值班,共投入值班律师经费220万元,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刑拘直诉,分级评定。对于案情简单、自愿认罪,以及可捕可不捕的轻微刑事案件,不经审查逮捕环节,直接移送检察审查起诉。并根据犯罪人员实际表现设置20余项评定内容,为量刑建议和判处刑罚提供依据。
三、促进认罪,精准量刑。检察机关执行全市统一的量刑指引,确保了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和统一性。
四、多案联审,缩短周期。全市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集中起诉、开庭、宣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5天,庭审过程不到30分钟。
富阳公安局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成绩
自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行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阳公安局已累计对2018名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后认罪认罚的有1274名,认罪认罚率达63.13%,对认罪认罚且符合取保条件的108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移送起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926起1202人,占总移送起诉数的71.1%。
具体可概括为“一升五减”:
取保候审大幅提升,同比增加431人,增率39.83%。
平均办案周期39天,同比减少23天,缩短32.5%。
平均审查次数3.1次,同比减少1.4次。
零口供案件同比减少52起。
因证据不足下走案件同比减少45起。
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同比减少5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