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再“任性”,一样被严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12 11:15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使用,严厉打击使用伪造、变造临时行驶车号牌等行为,切实强化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管理,交警大队组织开展路面临时号牌违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使用伪造、变造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超出有效期的;外地(非浙A)临时行驶车号牌未在规定行政辖区内行驶的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中,交警大队将采取拦截检查、桌面路面联动等措施开展整治,对典型案例通过淳安交警公众号、淳安电视台、千岛湖新闻网等多种形式适时“曝光”。

    对临时行驶车号牌合法有效但未按规定粘帖的,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对拒绝改正的,可以按照“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定性,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对临时行驶车号牌超出有效期的,或者机动车行驶的区域,超出了临时行驶车号牌规定的区域,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定性,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临时行驶车号牌行为,依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对买卖临时行驶车号牌行为,移交属地派出所,由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等相关规定,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方小毅  编辑:张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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