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暖意 杭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今年全面铺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08 18:54   

    东河丽景苑

    2017年,下半年,杭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突然成了新闻热词,加装进度也按下了快进键。

    不久前,杭州老旧小区首部加装电梯——上城区清波街道劳动路社区新民村2幢1单元电梯的加装成功,让不少老年人欢欣鼓舞。

    据悉,2018年,杭州市上城区计划实施150处老小区加装电梯,竣工50台;江干区竣工电梯90台。此外,西湖区、下城区、拱墅区、滨江区等也将有部分老小区计划加装电梯。今年,杭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全面拉开序幕。

    作为杭州的老城区之一,近日,下城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也正式启动。据统计,目前杭州市4层以上无电梯住宅有1.4万多幢、3万多个单元楼道,已有950个单元业主有加装意愿,而下城区有113个单元。

    目前,东园22幢1、3单元,戒坛寺巷延龄苑3幢1单元,丽景苑1幢2单元等4个加装电梯意愿较强的单元楼,已成为下城区首批加装试点。据了解,进度最快的东园22幢1、3单元,已完成方案公示和施工图设计,戒坛寺巷延龄苑3幢1单元也已完成公示和施工图设计,丽景苑1幢2单元正在进行方案设计。预计最快4个月至5个月后,这几个小区的居民就能坐电梯上楼。

    下城区组织管线单位现场踏勘东园22幢。

    下城区实施加装电梯程序是怎样的?

    一是加装电梯前由申请人编制设计方案。

    二是由申请人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双三分之二”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

    三是施工图审。加梯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公示认可后,由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改建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

    四是联合审查。图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五是工程施工。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施工过程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

    六是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依法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在工程结束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明年杭州计划加装超百台

    杭州市加装电梯进度最快的当属上城区,截至目前,已有22台电梯通过联合审查,其中11台进入施工阶段,新民村2幢1单元和柳浪阁1幢3单元两台电梯已交付使用。2018年,上城区计划在150处老旧小区单元楼加装电梯,竣工50台。

    江干区截至目前,多元产权小区房中已有28个单元申请加装电梯,其中金秋花园8幢3单元最快,已开挖基坑。华家池校区7台电梯已通过联合审查,采荷东区、金禾家苑等20台电梯正在意见征求和方案设计阶段。回迁安置房类,三新家园共有81个单元申请加装电梯,目前已完成联合审查,进入工程招投标阶段。2018年,江干区加装电梯力争竣工90台。

    此外,西湖区已在东山弄和求是小区三个点,展开电梯加装工作,其中求是小区34幢1单元加装电梯方案已在方案公示阶段;外东山弄36幢、里东山弄7幢2单元加装电梯正在方案和合同编制中。伴随着《实施意见》的施行,其余各区也将紧锣密鼓实施推进。

    杭州加装电梯历程回顾

    浙江下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 老房子装电梯有路可循

    2016年4月,浙江省下发《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只要是符合“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这些条件的既有住宅,就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杭州启动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

    2016年10月26日,杭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透露,《杭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获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方案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探索解决老旧小区老年人出行难问题,抓紧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加快推进试点安装工作”。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纳入杭州市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

    2017年1月,杭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第8项为“加强居民住房保障”,其中提到了“制定出台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7年3月,《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政府网站上“网上听证”,《征求意见稿》中对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住宅条件、审批材料和程序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增设电梯的协议和方案需在拟增设电梯范围内的相关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相邻权利人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协议由所在社区盖章备案。杭州老小区的电梯梦,更细致的指导细则,出台在即。

    杭州正式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30日,杭州正式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实施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

    《意见》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意见》明确加装电梯工作实行“业主主体”的原则,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幢或小区的相关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为便于实际操作,规定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

    另外,为减少矛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明确申请人应在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就加装电梯协议和设计方案公示10日。

    《意见》中还明确,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的费用由各管线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陆海旻  编辑:尹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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