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申请积分?
积分管理采用“1+1+X”的模式,即一个积分管理办法、一套积分指标体系和多部门或地区进行积分应用。
打个比方,这套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好比是一套标准试卷,各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是监考官,申请人是考生,考生按照积分指标体系上的项目,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阅卷”核分,最后由各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核定考生的积分分值。
符合条件的积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等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积分申请和预受理等业务。
另外,各地将按规范要求设立积分受理窗口,申请人可携带《浙江省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和加分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
具体如何操作?
首先,申请人应在受理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初审并录入积分管理系统后,会流转至区级(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之后,由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按《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核定积分。积分核定后,积分管理系统将通过短信等形式将积分情况告知申请人。
如果没有收到短信的,申请人也可以在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等应用服务平台,或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里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为申请人提供依积分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等权益前,应对申请人的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出现积分相同情况的,以在本市居住登记居住时间长为先;居住时间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者为先;社会保险积分相同的,以基础分积分高的为先。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就可以办理积分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相关手续了。
在积分申请期间,如果申请人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被终止的,积分永久失效;《居住证》使用功能被中止的,积分暂时失效,在《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且积分重新生效后,仍可参加积分排名并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
积分怎么计算?
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分指标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水平、就业及参加社保情况以及住房情况。比如买房、租房最高可积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