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各类检查考核又接踵而至,然而,不少考核却流于形式。近日,人民日报发文再批“形式主义”:“一个早上接待13个检查团”“一摞检查台账打印费就要10万元”,不仅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影响机关正常工作,还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113家杭州市直单位,眼下正接受“期末考试”——综合考评。
杭州市考评办(市绩效办)透露,今年继续实施差异化查访核验,根据日常管理情况,扩大“免检项目”和“免检单位”范围(具体于2018年1月上旬公布),既给考评单位“减负”,也引导他们更注重平时的绩效管理。
杭州近日还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 切实规范考核行为力戒形式主义的通知》,对“年终检查”这件事,从源头到过程作了进一步规范,目的就是减少年终集中检查考核、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想开展考核? 先申请“考核许可证”
从2015年以来,在市直各单位项目申报、公示、审核的基础上,杭州市考评办就对各类考核项目进行了精简和规范,实行总量控制,并实施了“考核许可证”制度,凡未经核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展考核活动。
经核准的各类考核项目,能通过平时工作情况报送、日常抽查等确定考核结果的,不再组织年终检查;确需年终集中检查的,牵头单位应于12月28日前,通过“市直单位各类考核规范管理”平台向市考评办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市考评办统一组织的年终集中检查考核,各考核牵头单位不得自行单独组织。
对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检查考核、给基层增加负担的,将纳入对牵头单位的综合考评“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考核,严格扣分。
实地检查时不挂横幅、不迎送、不宴请
被检查考核单位的领导也不能陪同
怎么个考核法?
既不能搞繁文缛节,也不能做表面文章。
非现场考核项目,要充分运用统计数据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平时工作情况报送、日常抽查、服务对象评价等方法确定考核结果;需要现场实地检查的考核项目,要切实做到统一组织减少考核批次、统一往返严明行动纪律、统一标准明晰考核尺度、统一流程提升考核效率。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搞边界迎送、不摆放花草、不接受宴请。
提倡自主随机抽查方式,严格控制被检查考核单位陪同现场实地踏看的人员和干部层级,如确需引导的,原则上每个实地踏看点可安排1-2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陪同,谢绝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陪同,确保年终集中检查考核不走过场、不影响基层正常的工作秩序。
违反考核规范管理要求的,按综合考评“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
鼓励使用电子台账
“材料美化”“包装装帧”要不得
考核要力戒形式主义。通知中特别提出,要进一步简化台账要求,鼓励各单位使用电子台账。
台账应该是伴随工作过程自然形成的,不是“做出来”的,必须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原始性,能够佐证相关工作、说明问题即可。需提供纸质台账的,可根据目标类型,将工作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相关台账资料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如时间、流程或事项等)整理存放,无须专门装订成册,不要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和“包装装帧”上。
推荐阅读:
舆论监督、服务对象评价、第三方评估
考核方式要更创新优化
通知还强调创新优化考核方式。要求进一步畅通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比如采用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服务对象(工作对象)评价等自主检查方法,减少绩效责任单位迎检迎考工作量;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项目实行独立核查等。
市考评办“绩效杭州”微信公众号,目前就正在围绕“治水治气”“改善交通”“电梯安全”“住房保障”等部分重点工作,开展市民群众“绩效随手拍”活动,广泛收集绩效信息,作为绩效目标考核的依据。
邀请全民参与监督
建立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责任体系
考核中,要切实把好数据真实关,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问责制。
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责任体系,确保考实、考准。
正在进行中的市直单位目标检查考核,如发现涉及区县(市)填报的内容有失实、漏报、瞒报、虚报等情况的,要对把关不严的市直单位进行扣分,相关区、县(市)核查不到位的,实行联动扣分,并视情对相关绩效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绩效评估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杜绝形式主义,需要全民参与、共同监督。如果市民发现检查考核中有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85253971(目标管理处)、85253968(区县工作处)向市考评办举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