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全省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各地整治规划编制全面完成,整治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专项整治行动全域推进,9月份36个小城镇首批达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此次列入年终考核的对象是:11个设区市,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84个县(市、区),各市申报参加今年底考核的小城镇。
记者了解到,此次考核验收组共分11个组,每组配备规划设计引领、卫生乡镇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六大专项行动专家各1人、市县督导专家1人。各考核组通过听取乡镇汇报、查阅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小城镇的相关整治内容进行对标考核,逐项评分。
对小城镇考核将分五类进行:中心镇、一般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乡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考核过程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底线,把消除小城镇脏乱差和全域整治作为考核的底线;二是客观公正,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科学、全面、完整地反映考核对象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实事求是,考核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四是彰显特色,充分考虑被考核乡镇的多样性、差异性、特殊性,比产业、比文化、比特色。”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本次考核验收要突出效果导向,把亮点考出来,把经验带回来,把问题找出来,把建议提出来,以此为契机推动小城镇整治向纵深发展。”
考核结束后,各设区市、县(市、区)、小城镇的考核得分将量化计分,排名在前30%的设区市、县(市、区)列为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优秀单位。同时,对小城镇分类分档排名,树立一批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