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规定(修订草案)》确立了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表明我市将按照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规定(修订草案)》取消了现行临时居住证,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重新设置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明确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居住证。持证人除了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外,我市还增加了包括学前教育、特殊困难救助、就业创业扶持等权利和待遇。
《规定(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是确立了居住证积分制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的原则,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有委员认为,制定流动人口积分政策既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切合杭州的发展实际,又要审慎而动态地适时调整;既要考虑杭州人力资源的发展预测、需求趋向,又要考虑杭州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的承载能力。
有委员建议在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中将信用情况纳入居住管理的评价指标,并增加获奖、义行善举等方面内容。
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到,各区流动人口数量不同、受教育子女基数不同、教育资源提供能力不同,建议由市级层面统筹安排解决教育资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