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总量动态监控 对押金设定专户 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本报讯 昨日,经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发布。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当前,杭州市的互联网单车投放总量已达44.86万辆。《指导意见》就投放总量、运维人员配备、押金账户、停放秩序等社会关注度颇高的问题,均制定了相应规范。
记者了解到,政府、职能部门肯定了共享单车在解决百姓出行“最后几百米”等问题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意在执行《指导意见》后,推动我市对共享单车进行立法,采用约束性更强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在我市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国内有不少城市宣布暂停新增共享单车。相比于“一刀切”的做法,杭州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执行“总量动态监控”的思路。记者了解到,总量动态监控的背后,依托的是多项数据组成的监管平台。监管平台会测算出每辆车的使用周转率。监管平台也会分析单车企业盈利所需的周转率。同时,管理部门还会委托第三机构,以城市容量和泊位数量为基础,分析企业运营指数与服务水平。在掌握上述数据后,职能部门就能得到全市互联网单车的合理需求数量,作为总量调控的依据。
掌握了宏观的数据以后,职能部门还会对具体地域的投放量进行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围城”现象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哪里人流密集,哪里单车就多,从而发生了单车与路人争夺路权的矛盾。
记者获悉,对于具体区域的投放控制,将由城管部门牵头执行。他们会在如地铁、商贸区等处,设置投放上限。一旦单车数量超标,就立即向企业发出调度指令。《指导意见》明确:凡医院、小区、机关、学校等非公共区域内部,共享单车通行规则的决定权由物业管理机构制定。
《指导意见》对资金托管工作要求:经营者收取的押金、预付金,应当与企业自有资产隔离。企业需要在注册地所在的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专户的资金,不得被挪作他用。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押金的监管,实际上打破了企业“入市”时的商业模式。但在总量调控、资金监管、秩序管理等多方面规范的背景下,共享单车行业将被推向“比拼服务”的正轨中运行。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杭州市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鼓励企业采用“电子围栏”技术手段维护停放秩序;要求企业以1:120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