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9月26日讯 26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一幅“租赁住房”用地,未来项目建成后“只租不售”,这在杭州的土地招拍挂中尚属首次。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12个城市之一,此举充分体现了杭州落实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大力发展租赁市场的决心,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
这幅“租赁住房”用地为江干区彭埠单元R21-20(2)地块,北至同德路,西至源聚支路,东至R21-20地块,南至沪杭高速公路绿带,紧邻城东新城核心区。土地面积约为58.65亩,容积率2.3,地上可建建筑面积约89897.8平方米,地块将在10月27日进入现场竞价。
据悉,“只租不售”供地模式将成为杭州土地出让方式的有益补充。根据8月29日出台的《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未来3年,杭州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将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