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开发区行政执法大队白杨中队对一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开出一份罚单。这家企业在慢车道上占道集中投放了20辆共享单车,被罚800元。这是开发区开展共享单车执法管理以来,对违规共享单车开出的首份罚单。
事情发生在7月中旬,当时白杨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2号大街与23号大街交叉口东北侧的慢车道上,无序摆放着20辆同一款式的共享单车。
这一交叉路口紧靠地铁1号线文海南路站,附近非机动车停车位上挤满了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而这家共享单车公司无视现场单车早已饱和的情况,仍将单车肆意投放在慢车道上。
“地铁口附近行人比较多,杂乱无序的共享单车不仅会给行人通行带来不便,还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当即暂扣了那20辆共享单车,并通知这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所属的单车企业,来中队接受立案查处。
两个月之后,该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童某来到白杨中队接受调查处理。之所以隔这么长时间才去接受处理,童某解释,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和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沟通,大家在放弃这20辆共享单车还是接受查处之间摇摆不定。一番商量后,童某最终决定去白杨中队接受处理。据了解,这家企业成了开发区第一家主动接受立案查处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
“这20辆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面积约4平方米,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我们对当事人童某所在的单车公司做出了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队员说,童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马上缴纳了罚款。
据统计,目前开发区范围内有多家互联网租赁单车公司投放车辆共四万多辆,有大量单车处于无序停放、无人管理的状态。对于无序投放且占用人行道面积过大、已造成行人通行障碍的,执法队员会立即实施了强制搬离。对于被强制搬离并暂扣的共享单车,执法队员表示,接下来将约谈各所属单车企业,希望他们尽快接受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