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风起潮涌,浙江法院勇立潮头。
8月18日上午9时许,杭州市钱潮路22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一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揭牌。
这是世界司法史上史无前例的一大创举。这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诞生,是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又一精彩华章。
网上法庭先行先试探路改革
进入二十一世纪,杭州引以为自豪的除了风光旖旎的西子湖,还有活力四射的互联网经济。 随之而来,大量涉网纠纷涌入浙江司法领域,以几何级态势增长。
以电子商务纠纷为例,2013年,起诉到杭州法院的此类案件为600余件,仅时隔三年,2016年就激增至10000多件。
信息经济对司法提出了便捷化、数据化、互联互通的新要求,浙江高院适应新形势,迅即组织整合科技、司法力量,探索涉网案件的网络化审理。
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西湖区法院、滨江区法院和杭州市中级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当年8月13日,这四家试点法院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从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到举证、质证、开庭、判决、执行,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线上完成。
这一改革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庭审模式,堪称一场司法革命。凭借神通广大的互联网,法官和当事人、第三人即使远隔千里,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也能做到“说得清,看得清,辩得清,审得清。”
网上法庭节省了司法资源,增加了诉讼透明度,提高了审案效率,方便了诉讼当事人。
网上法庭的最大特点,是将网络技术全面融合进办案流程,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运行以来,带来了五大新变化:
开发了一个开放式诉讼新系统;打造了一整套在线诉讼新流程;创设了一系列网络诉讼新规则;破解了一部分网络审判新难题; 构建了一体化纠纷解决新机制。
实践出真知,继4家试点法院之后,浙江省先后又有11家法院向省高院申请入驻网上法庭平台。截至今年6月,浙江全省网上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申请22787件,开庭平均用时0.5小时。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先行先试,积累了经验,发现了问题,为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探清了道路,打下了坚实基础。
天时地利人和催生互联网法院
2016年11月17日,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发表了题为《建设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的主题演讲,首次向公众透露了浙江高院的设想:设立互联网法院。
陈国猛如此描述互联网法院的职能: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网络纠纷,营造更安全、更干净、更具人性化的网络空间。
当今世界,互联网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构想设立互联网法院,来自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更出于提高我国网络法治化水平的深谋远虑。
正是基于这样思考,浙江高院乘势而上,凭借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将网上法庭的成功经验全面升级,决定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认为互联网法院是建设智慧政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浙江要敢于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省委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列入重点改革创新项目清单,并作为建设国家信息经济产业示范区的重要保障内容来抓紧推动;省委改革办将互联网法院作为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向中央改革办上报。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今年4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民事案件,为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获批和实体化运行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专家学者的认同和基层法院的支持。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终于盼来了东风浩荡。
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到日前批准设立互联网法院,党中央的指引、关怀一直是司法改革的力量源泉。此次批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中央对司法改革的肯定、关心,也是对浙江司法系统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而进行探索创新、努力拼搏的最好奖赏。
打官司将像网购一样便捷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即杭州互联网法院,坐落在钱江新城钱潮路22号。
自6月26日中央深改组批复至今,遵照中央深改组的批复精神,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筹建工作乘风破浪、高速运转。
杭州互联网法院女院长杜前四十出头,职业法官,此前担任过网上法庭试点法院之一滨江区法院院长,在网络审判方面颇有经验。
杜前介绍,互联网法院的最大特点是诉讼全程全部通过网络进行。从起诉、立案、举证、开庭、送达、判决、执行全部是在网上完成,当事人无需舟车劳顿,打官司将像网购一样便捷。
以起诉环节为例。如当事人遇到网购纠纷,可打开专门的网页或APP,先通过与公安对接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填写结构化的信息起诉或应诉,再通过网银或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缴费。立案后系统自动关联电商平台订单提取证据。
8月16日,记者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4号法庭,旁听了萧方训法官审理的一起原告刘某诉某公司和淘宝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的全过程。
记者看到,法庭里既没有书记员坐席,也没有原被告坐席,只有一张审判员席,桌上放着一台台式电脑。前方屏幕上,原被告通过远程视频画面,已进入线上法院。
萧方训进入法庭后,一声法槌敲下,正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主持调解均在线进行,全过程流程均由语音识别系统自动转化为电子笔录,整个庭审不到20分钟。
据悉,最高法院批复后至今4个多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收到5类集中管辖的涉网案件立案申请2330件。目前已结案541件。
“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暂时只受理杭州市涉网的一审民商事、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最高法院指定由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涉网案件。”陈国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随着审判条件成熟和审判经验积累,杭州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扩大辖区范围和受案类型,将逐步审理全省范围内涉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全国范围内有重大意义的指定管辖案件,以专业化审理,树立我国网络审判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