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将分别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
根据安排,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8月7日至15日陆续实施督察进驻。拟重点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情况。
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