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再度发力八类重点违法,一律顶格处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7-14 07:06   

  4、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行为。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受处理的,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经查获,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

  5、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对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一律依法拖移;

  6、依法从严查处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7、依法从严管理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有交通违法记录逾期未处理的,一律书面通知企业,并通报运输行业协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路面一经查获,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

  8、依法从严查处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期公布终身禁驾名单

  鼓励举报交通违法

  省公安厅交管局分析,当前正值夏季,从历年交通事故分析,相比其他月份,诱发交通事故的风险因素增多——

  台风多、降雨多导致事故风险增加;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路怒”风险增大;高温条件下车辆故障增多,易发生爆胎、自燃及危险物品运输车失火等问题;暑假出行多,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风险增大。

  “我们将正视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除了对八类重点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外,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和抄告力度,定期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继续加大违法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3月1日以来,全省共接受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60万余条,采纳37万余条,发放奖金318万余元。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公务车辆违法的监管。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将一律书面抄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截至目前,全省对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超过8000辆次。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徐建国  编辑: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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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上午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交警部门将针对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给予顶格处理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