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游并进,
演绎“活灵活现”
古村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让人如此着迷。因为村落里依然有诗意栖居的族群,这样的村落才是传统文化活态传承的载体,配得上人们内心世界的“桃花源”。
发展旅游,是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一种路径,但绝不是仅有的路径。怎样处理好“前景”和“钱景”的关系?“居游并进”,这是浙江希望达到的目的——既重视保存历史功能,维护原住民生活的延续性,又能为村落长远发展注入活力。
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是个古村落,村里的灵岩古庄园始建于1738年,被誉为“江南乔家大院”。当村里的廿玖间里、双井房、桂芳轩等古宅修缮完成时,只有几位老人居住,冷冷清清,缺少活力,村干部开始思考:几年甚至数十年后,会不会重蹈破败的命运?
2015年,虞宅乡政府出资租下廿玖间里的10年房屋使用权,在保护好古村落和带领村民致富的前提下,先后引进青创咖啡馆、小酒吧、手工DIY等多家特色小店,成功创办新光廿九间里旅游创客基地和双井房文创园。
美景与创意交融,古典与现代兼备,让新光村被誉为“活着的古村”,平均每天客流量达5000多人,周末甚至有1万多人,节假日更为火爆。
“保护历史文化村落,资金必不可少。”邵晨曲介绍,省里给予重点村每村500万元到700万元补助和15亩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一般村给予30万元到50万左右的补助,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进行资金整合。
“历史文化村落的利用保护,仅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负责历史文化村落评估验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人丁继军教授感慨,雕刻精美、设计精湛的古建筑修缮成本较高,例如桐庐县荻浦村保庆堂修缮,仅保护性维修约120万元。
桐庐县深澳村是一座建于南宋后期的江南古村,村里的徽派建筑群保存相对完好,但曾经长年无人问津,空房闲置。故事的发展轨迹可能会朝着招商引资,开发商整村承包的方向发展,然而深澳村并没有这样做。
既没有“驱赶”原村民,也没有让社会资本一方主导,而是以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为载体,成立了“古村落管理委员会”,对闲置古建筑实行“统一流转、统一租赁、统一出租”,政府、村集体、居民、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如今的深澳村,早已声名远播,因为她古朴的历史,更因为她开放的态度。
雕梁画栋在修复后,更显古意绵长,而与古村相依相偎的百姓,日子也越过越红火。
文化自觉,
唤醒“各美其美”
费孝通说:“文化自觉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及其发展趋势。”他还概括了“文化自觉”的历程:“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文化自觉过程,是指文化主体在文化自发中产生文化觉醒,并逐渐产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古建筑可以通过工匠来修复,但是历史文化村落中的人文生态——歌舞传说、节庆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部分,大多面临没落的境遇,需要村民的文化自觉才能得到保留和传承。
东沙社区,位于玉环东南端,是一个典型的渔业社区,因清代依山建造的错落有致的石头屋而闻名。然而随着外来信息和文化的冲击,东沙流传上百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鱼灯舞、鱼龙灯等已经很难在平时生产生活中见到。
传统民俗,如何继承和发扬?东沙规划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将传统音乐舞蹈与居民健身活动相结合,并于2013年4月举行公共艺术论坛,让艺术家介入到本土文化传播中来,用艺术催化乡民的文化觉醒。
“生活在其间的人们,愿意为村落的保护利用谋划、出力,这个村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行走在乡间多时的丁继军深有感触。
千百年来,浓郁厚重的乡村文化熏陶使月山村村民喜好通过文娱活动来记忆、演绎丰富多彩的农耕生活,从而孕育了“月山村晚”。月山村新乡贤脱颖而出,承担起“村晚”的组织工作,从一个村民自娱自乐的舞台,变成了展现村庄文化价值的舞台,村民的集体记忆因此得以重构和强化。
乡贤等社会力量也采取捐资、投资、合作,参与到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中来。温州市引导工商资本、国企、热心人士等多种主体,采取募捐、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义乌市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维修古建筑予以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工程审计总价的60%。
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中,一些地方还将修缮古民居、拆除古村内不协调建筑等纳入农房改造建设项目;把优化历史文化村落街道景观、修复村内古道纳入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根据古建筑的实际,采取多户联建的办法,因地制宜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做好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改善历史文化村落环境面貌。
“把增进农民群众利益作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杰指出,各级政府要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依靠农民、保护利用成果全体农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