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吆喝”保护大运河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6-09 09:33   

本报讯 向大运河里或在河岸倾倒污水、堆放垃圾;河边洗车污染运河水……这些行为最高可以罚5万元!

《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但不少沿河而居、与河相伴的居民,还不知道《条例》的具体内容。近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联合下城区东新街道,开展《条例》暨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

“我从2015年开始担任六塘汶漾河的河长,它是上塘河水系,接管时还是劣五类水质,现在好一点了,是四类水。我每个月巡河三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以前河道两边的围墙破损严重,我们督办后已经修复,工程设计和质量都很好。”下城区人大代表、人大东新街道工委主任祝敏说。

市人大代表赵建荣在今年市“两会”上,递交了一份关于推行企业认领冠名权暨企业河长的建议,最近已收到相关职能部门回复。“企业担任河长有什么好处呢?一方面,引导沿岸的企业自愿自发认领河道冠名权,形成行业自律。另一方面,可以推行分段界责任治水承包体制,在源头遏制污水排放,实现长效治水。第三,还可以成立治理基金,号召募捐,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通讯员 滕宏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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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运河里或在河岸倾倒污水、堆放垃圾;河边洗车污染运河水……这些行为最高可以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