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要查信用
医生收红包、网络造谣、欠水电煤气费都算失信
每个人都将有专属的信用代码,终身不变,内存个人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授予的各类荣誉记录在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欺骗、不履行生效司法判决、行政处罚信息、国家工作人员受纪律处分信息, 也一样被记录其中。
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 《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 (草案)》 说明。
尽管还是首次审议,但条例2013年就启动了起草工作,还先后赴上海、江苏等地取经,两次书面征求省级各单位和设区市意见,可谓 “千呼万唤始出来”。
社会信用档案会泄露个人隐私吗?
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参考了上海等地做法,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直接归入禁止归集的个人信息范围。
有些信息与个人信用虽然没有直接关联,但存在间接相关,比如个人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财产性信息,这些需要本人书面同意才能归集。
目前,浙江已经有27个省级部门出台了失信黑名单制度文件,具体名单都在“信用浙江”官网上发布,到2020年末还要增加至40个重点行业、领域。
不过,当下主要还是针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我们日常接触最多的信用产品仍是银行征信、芝麻信用分等。
社会信用档案今后怎么影响我们的生活?
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 进出口管理、定期检验、国家工作人员招录、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应当依法查询使用信用主体的社会信用档案。
依据草案,失信信息发布期限为一至五年,之后转入长期保存状态。当然,如果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根据 《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五” 规划》,医生收受红包、网络造谣、欠缴水电煤气费都算失信行为。
据了解,国内尚无正式实施的社会信用条例,像 《湖北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曾先后历经四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初审后,条例可能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