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闸弄口派出所督导员在督察中发现,一名民警在使用公车时未填写车辆审批表。尽管事后证实该民警只是因为一时疏忽忘记填写,但因为违反纪律,相关行为被实时录入系统平台,分管所领导还专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简单说就是“一把手”得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江干区纪委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千人的公安队伍,如果仅靠“一把手”来抓,显然“心有余而力不足”。
为此,江干分局按照“全警参与、层层传导、逐级发力、人人尽责”的原则,在分局搭建起以责任为核心的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警长)——党员(民警)——辅警的层级管理责任体系。同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小组,建立起专业督察、业务督导、基层督察的三级内部警务监督架构,实现责任链条环环相扣。
在此基础上,江干分局自主开发建立了一套包含排查防控、督察通报、督导提醒、问责整改等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不担当、不担责、执法执勤不当、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打开问责整改子系统,里面的督察信息几乎涵盖了日常警务的方方面面:如搜痕采集仪采集信息是否合格、检测瓶是否按规定保管、流动人口登记是否完整……如果同类问题被通报两次,预警系统将会跳出三级预警,督促层级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三次,进入二级预警,由责任人所在的党支部成立帮教小组进行批评教育、调查处理;通报四次以上,一级预警,由分局督导小组对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对相应层级的责任主体进行问责。
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导小组可以通过自建的信息平台将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派单,督促各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整改;同时相对应的责任民警也可以通过系统将整改情况及时上传,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
据了解,今年以来通过该系统,江干分局主动发现业务、队伍、内务方面制度规定不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等各类问题6000余个,全部及时落实整改,有力推进了内部管理精细化建设,既实现了预防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又确保主体责任真正压实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