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我省屡有发生,不仅给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创伤,也对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4月24日,省检察院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惩防工作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惩防工作。
《意见》明确,在案件办理方面,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快批捕、从快起诉,提出从重从严适用法律的量刑建议。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有罪不究、漏捕漏诉、重罪轻判等司法不公问题,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与审判监督,督促相关机关加强保护,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比如建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把那些因经济困难或遭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等原因,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联合公安机关,对性侵案件被害人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实行“一站式”询问,避免因询问、调查取证、出庭公诉等司法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