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渣土整治办推出《工程渣土管理巡查工作方案》,于4月开始实行
当前,随着开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各类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为了提升开发区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工地管理、渣土运输及消纳领域的秩序,开发区渣土整治办结合实际,推出《工程渣土管理巡查工作方案(试行)》,并于4月开始实行。工作方案将工程渣土“出土、运输、消纳”三环节的管理相贯穿,对巡查内容和力度做了详细规定,制定相关信息登记表,形成常态化管理。
工作方案中,巡查工作分为三块:工地巡查、路面巡查、空地巡查,分别对应工程渣土从出土到消纳的三个环节。
其中,工地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产生建设工程渣土的单位是否办理处置手续;施工单位是否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是否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是否在建设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巡查要求行政执法大队每周对出土工地开展两次以上巡查,每月对在建工地不少于一次巡查,并建立“一地一档”登记制度。
路面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行为;是否存在未实行密闭化运输行为;驶离建设工地前,是否存在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行为;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是否存在不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行为,运输垃圾时是否存在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行为;等等。开发区渣土整治办负责在路面设立执法检查卡口,和执法大队各中队开展联合巡查。各中队结合日常工作,也要完成每周的随机巡查任务。
空地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理登记手续(或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行为;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或从事渣土处置的单位或个人,未将工程渣土消纳到合法登记的场地)行为;巡查场地内是否存在建筑垃圾的行为等。巡查要求建立“一地一档”登记制度,发现问题线索,应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渣土整治办。
工程渣土管理工作是开发区推进环境综合大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4月开始,开发区渣土整治办和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力量、分片包干、扎实有效推进此项工作,定人定岗,明确责任,同时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也纳入执法大队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近半月来对工地、路面、空地巡查力度加强,已经产生了一些效果,开发区渣土整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日,去开发区城管办主动办理《工程渣土准运证》的车辆多了,路面上运输车辆的车容车貌也有了一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