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10万辆共享单车“攻陷”西湖》引发不少政协委员共鸣
昨天钱江晚报《10万辆共享单车“攻陷”西湖》两个整版的报道,引来了不少政协委员的共鸣。在采访中,不少委员表示,今年重要关注点,就在于共享单车的管理乃至立法上。
截至昨天傍晚,政协532条提案中,光是以“共享单车”为主题的就有14条。
太子湾公园里单车乱停
委员们心里很难过
在这14份提案中,“乱停放”是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
政协委员卢军伟深有感触:“今年去太子湾公园,看到共享单车停放杂乱无章,心里很难过。景区也是杭州的一个大窗口,这么乱的场面,感觉很不像杭州。”
卢军伟说,杭州公共自行车算是共享单车的第一代,它给整座城市和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多便利,当然也存在不少“短板”。现在的共享单车可以说在租借时间、停车上更自由,但“过于自由化”,让骑车人的行为几乎没有任何约束。
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
将各种问题明确规定
和大多数建议里所提到的一样,卢军伟提出,应该划分固定合理区域或者挖掘更多的空间来给自行车停放。同时建议开发单车软件,含有停车泊位、故障反馈等相关功能,并且要对单车企业有所约束,建立共享单车的评估体系,完善共享单车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后期的维护和修理也要跟上。
另外,政协委员朱智慧也提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放规模,实现共享单车与公共自行车体系的相互补充。
政协委员吴正提出,应由杭州市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网约车管理办法起草过程,牵头制定《杭州市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针对这个办法的内容,他提出了6点细化的建议。
吴正建议,对共享单车的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约束和管理:“应该引导他们协作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现在大部分企业投放车辆都是占用公共空间,应该依据车辆投放量、普及率有偿承担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与使用费用。”
关于制定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这14份提案中都有所提及。
政协委员郭清晔呼吁杭州应该加快步伐:“像成都、深圳、上海等城市已制定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的相关规定,北京等城市也正加紧制定出台。建议杭州借鉴其他城市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法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
郭清晔提出,这个规范性文件要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资质、能力要求及配合维护单车停放秩序等义务;入市的共享单车的性能、质量要求、市民文明停用车的奖惩制度;计费、支付方式及费用标准;运营商对实名制注册用户的安全保障与隐私保护;将使用共享单车的安全保障与伤害赔偿纳入规范范围之内,应对用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第三者伤害提供保险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