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民政厅出台《避灾安置场所规划管理使用标准(试行)》和《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试行)》,加强我省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今年,我省将新建、改扩建1500个避灾安置点,实现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村的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
近年来,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据省民政厅救灾处统计,去年我省受灾人口达436.9万人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7.3亿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3.7万人次。为进一步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去年我省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村(社区)排查。
“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十分重要,它是转移安置群众安全可靠的场所,能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省民政厅救灾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避灾安置场所总数已达18400多个。本次出台避灾安置场所两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避灾安置场所管理使用及救灾物资储备提供了规范依据。
据介绍,下一步,各地将依据标准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今年全省将新建、改扩建避灾安置点1500个,实现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村的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推动已建成避灾安置场所达标建设;将继续优化救灾物资仓储网络布局,完成浙东、浙西、浙南分库建设,扩大虚拟储备范围,推进建立一套虚拟与实物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继续完善社会力量救灾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协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