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杭州召开。
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杭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杭州市及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及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
听取和审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杭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