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 应急救助帮你渡难关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1-2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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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

引发暂时性生活困难

本报讯 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群众解决因特殊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早在2014年,杭州就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杭州市“春风行动”应急救助暂行办法》。

这一办法,适用于在杭州市发生的,因突发性事件或重大疾病等引发的特殊困难人员,主要是指目前现有救助政策无法覆盖,但确实困难的群众。救助资金来自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专项资金和市本级“春风行动”募集资金。

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启动应急救助——

遭遇火灾、溺水、触电、中毒、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伤残、身亡,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遭遇火灾、水灾、台风、雷击等家财重大损失,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突发急、危、重病,造成伤残、身亡,医疗费开支较大,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其他特殊困难的人员。

根据困难程度,他们可以获得2000元-30000元的一次性应急救助金。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和“救急解难、保障基本生活”的救助原则,同一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申请救助,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三种情况不予救助,分别是: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提交应急救助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结果等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医疗救助或报销结算单据等原件;与应急救助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申请程序很符合“应急”原则:申请人直接向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春风行动”办公室核实情况,并填写《杭州市“春风行动”应急救助申请表》。救助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春风行动”办公室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市“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审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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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群众解决因特殊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早在2014年,杭州就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杭州市“春风行动”应急救助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