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公职人员莫碰触“红线”
9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消息称,近日,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要求中直机关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通知”要聚焦的突出问题包括:集中排查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电子礼券、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
9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中纪委欢迎广大网友通过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广大公职人员应树立起廉洁的价值取向,自觉抵制公款收送月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
遇到消费价格问题,可拨打12358举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称,已于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重点查处以下九类行为:
一是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行为;
二是酒店等旅游服务企业借“营改增”等名义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是景区内及周边餐饮、旅游人群相对聚集的餐饮区、特色小吃街以及位于“大众点评网”等餐饮点评网站前列的餐馆,景区内及周边旅游特产商店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是旅行社及旅游服务网站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是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行业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价等行为;
六是高速公路收费不执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行为(注意:中秋节不在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节假日范围内);
七是出租汽车、租车服务公司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等行为;
八是高速公路施救服务公司,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九是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在打折促销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社会各界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处置各类价格举报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