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筑壹号小区物业因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最近被笕桥城管执法中队罚了200元,这是杭州首个因没有管好垃圾分类而受罚的。
城市小区垃圾分类分的对不对,该由谁来管理?去年12月开始实施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有物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没有物业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责任人;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是责任人。
上月中旬,江干区城管局笕桥中队和局市容环卫科、街道城管科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原筑壹号小区检查垃圾分类情况,发现小区一个厨余垃圾桶上塞了满满的塑料泡沫板,泡沫板明显不属于厨余垃圾。
小区物业公司由此被罚。“金额不大,目的是希望物业能够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起来。”笕桥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高国强说,被处罚的物业公司已交了罚金,对小区业主的垃圾分类管理方面也比以前认真多了。
因垃圾分类做得不好被罚,从去年12月1日至今的7个多月,市城管委已立案查处15例,只是之前都是因为没有扔对受处罚,而这次对没有管好的责任人也动真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