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流动户口积分落户 杭州户籍制度新政下月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7-10 12:45   

关键词

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转移人口保留原有合法农村权益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依附在户口背后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此次《实施意见》在这方面也有较大力度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按照公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经济身份长久化,社会身份属地化以及城镇待遇可享受,农村权益可保留,农村利益可流转的原则,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是《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进‘三地一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完善村级股份制改革”。

以全面推进“三地一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例,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法保留其在本市范围内合法取得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其按照自愿原则依法流转或转让承包经营权;保留其原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按规划翻迁建、征地拆迁以及土地整治等建设改造过程中,按“同村同政策”享有合法权利;通过保障房置换等措施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

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镇推进试点,探索盘活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在市域范围统一交易、有偿使用制度。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资源退出机制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在全面深化完善村级股份制改革方面,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持不变,其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股权等经济权益保持不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拥有股权继承、转让等相关权益。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尊重农民进城或留乡的自主选择权。

此外,《实施意见》还将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比如,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服务,实行“同管理、同服务”;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到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

在教育方面,已落户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努力保障其义务教育需求;逐步完善并落实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考试相关政策。

来源:下沙网  作者:综合下沙发布、杭州日报、萧山日报、住在杭州等  编辑:高婷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