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临近 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 欢度佳节仍需“廉钟”长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6-07 07:52   

    6月6日下午,省纪委微信公众号头条推送了一条信息——杭州、台州市纪委分别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细读这份通报,违规使用公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违规公款吃喝等,仍是高频出现的字眼。可见,尽管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持续落实,面上的作风情况大为好转,但隐形“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在端午节来临之际,本报记者梳理了2015年下半年以来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此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欢度佳节仍需“廉钟”长鸣。

    开着公车去度假

    以为偶尔为之“不算事”

    2015年,王晓君担任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下属的杭州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当年8月的一天,宁波市某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邀请王晓君到舟山游玩。

    “大家都是同行,工作上将来也会有业务往来,应该多交流交流。”怀着此种想法,王晓君决定去舟山度周末。

    王晓君原本打算开私家车去,但出发前,刘某的请求却令其犯难。“刘某要我帮忙再带几个朋友一起去,私家车坐不下。”想到公司有辆7座商务车,刚好能满足出行需求。“要不要开公司的车去?”王晓君动起了脑筋,“偶尔一次,应该算不上大问题。”

    于是,王晓君心存侥幸开公车出游,还顺带用车上的加油卡加油。但在途经绍兴时,他们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后,王晓君因此被举报。

    2015年10月19日,杭州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调查,很快确认了王晓君违规使用公车出游的事实。同年12月31日,经其所在单位决定,给予王晓君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公车使用期间道路通行费及汽油费。

    【纪委说纪】大节保不住,往往是因为小节守不住。“偶尔使用一次公车”看上去“事情不大”,但是“破法”往往由“破纪”始,只有对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方能阻止小错酿成大错。党员干部只有杜绝侥幸之心,严守纪律,才不会置自己于违纪违规的边界。“永不侥幸”是最好的防腐剂。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李光 记者 丁谨之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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